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漆雾凝聚剂AB剂储存注意事项
作者: 浏览量:7052 发布时间:2018-03-30
1. 隔离贮存: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,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,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;
2. 储存温度:-10℃—40℃;
3. 堆垛高度:25公斤包装堆垛高度不得超出0.8米(即,两只25公斤包装桶堆垛高度);200公斤包装堆垛高度不得超出1米(即,1只200公斤包装桶的高度);
4. B剂受日光或强光照射易发生化学反应引起分解,应放置于阴凉避光处;
5. 装卸、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,做到轻装、轻卸。严禁摔、碰、撞、击、拖拉、倾倒和滚动;
6. 卸货时应将以前未使用完的药剂放置在前方,优先使用生产日期早的药剂,以免药剂过期;
7. 保质期:六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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